一、发展目标
2020年末 | 2015-2020年 | |||||
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 | 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 | 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数量 | 直接融资净额 (亿元) | 其中: | ||
股权融资额 (亿元) | 年均增长比例 | 证券化率 | ||||
70 | 190 | 500 | 4000 | 600 | 15% | 65% |
二、主要任务
1.推进企业境内外首发上市。
2.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
3.引导企业在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融资。
4.扩大债券融资规模。
5.大力发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打造“基金丛林”。
6.加强后备资源摸排和培育,全面启动“个转企、小升规、规转股、股上市”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强化机制建设。
——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工作。
——市政府将资本市场发展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重点考核企业改制辅导、上市(挂牌)、直接融资额、股权融资额等指标。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明确具体部门,加强人员力量,细化目标任务抓好落实,建立资本市场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市金融办按月调度、市政府按季调度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2.强化政策扶持。
——企业因上市(挂牌)改制的,改制当年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同级财政给予等额奖励。
——拟上市(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可依照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向地税部门申请备案缓缴。
——拟上市企业在辅导备案、申请首发上市、成功上市等阶段,市和同级财政按照相关规定分别给予一定奖励。
——拟在新三板挂牌企业在完成股份制改造后,市财政给予一定补贴。
——对实施再融资且募集资金50%以上投在我市的上市公司、首次在新三板和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的中小企业,市和同级财政按照相关规定分别给予一定奖励。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拟上市(挂牌)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资格认证,并给予政策性资金扶持。
3.强化用地保障。
——对企业上市(挂牌)首发募投项目和已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募投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优先办理核准预审,及时报批,优先供地。
——在沪深港交易所每新增1家上市公司,安徽省在建设用地计划分解中给予上市公司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奖励100亩土地指标,在此基础上,市级再行奖励50亩土地指标,对上市公司将注册地迁至我市的,比照新增上市公司奖励。
4.强化中介服务。
——鼓励股权投资机构探索设立服务于新三板、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小微证券公司。
——打造中小微企业路演平台,争取沪深交易所、新三板在我市设立企业上市挂牌路演分中心。
——发展和引进投资咨询、资信评级、资产评估机构等各类中介机构,支持省内外证券、期货、基金等机构在我市建设后台服务基地,并引导上述机构向县域增设机构,提供服务。
——落实省属证券机构保荐代表人联系市县工作机制,积极与驻点证券机构开展直接融资合作。
——加强中介服务机构信用建设,建立中介机构执业情况第三方评价机制,实时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推送,实现信息共享。
(编辑:王明芳)
上一篇:《关于进一步共同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的通知》要点
下一篇:财政部多举措规范地方政府债务
© 2009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草莓视频app黄 版权所有0551-65326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