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实践已经开展了近30年,从最早的广东沙角B电厂,到“鸟巢”项目以及最近全国各地市政领域众多的污水、垃圾处理等项目,皆以“特许经营”方式实施。随着2014年以来国家大力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概念成为描述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通过合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合作模式的总称,逐渐广为社会熟知和接受,与特许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工作也已探讨多年。
图表1.特许经营立法关键事件
时间节点 | 关键事件 |
2007年 | 国家发改委开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立法的前期研究工作 |
2013年 | 特许经营立法列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项目 |
2014年 | 发改委牵头成立了11个国务院部委组成的特许经营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并着力推进立法工作进程 |
2015年4月 |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发改委会同5部门印发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为特许经营发展提供了基本制度框架,以适应促进民间投资需求。 |
2016年3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特许经营立法。 |
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了争取今年三季度上报国务院的目标,明确各阶段任务和时间节点。一是分工研究。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开展专题研究,形成行业特许经营发展情况、重点问题清单和立法建议。二是调研论证。根据各方意见梳理立法重大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调研。同时进一步加强与世行、亚行及有关国家的合作,强化外脑支撑,借助涵盖经济、法律、管理领域的专家团组,开展专题研究,对立法草案进行论证。三是集中修改。根据调研情况、专家小组专题研究论证情况,集中修改完善立法草案,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四是组织上报。在上述工作基础上,争取在9月底前形成送审稿,按照立法程序上报国务院。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从全局出发,依托特许经营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与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增进工作合力,加快工作节奏,强化制度和政策衔接,高效优质地完成好立法任务。
(编辑:夏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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