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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3

各企事业单位:

为规范环保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程序,强化项目申报前期管理,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市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有关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区项目管理工作实际,现将建设项目储备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库目的

通过建设项目储备库,解决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足、储备不够、把关不严、缺乏统筹安排以及项目申报时间紧、项目材料不详实等一系列问题,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发挥环保专项资金效益。项目储备库中的项目按轻重缓急、择优遴选的原则进行合理排序。储备库项目及信息可随时更新和补充。 

二、项目申报类型

(一)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包括道路、建筑工地等扬尘整治、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设。

(二)水污染治理项目:包括企业污水处理技术改造、区域生态修复治理、污染减排等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设。

(三)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包括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和土壤修复项目。

(四)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及示范项目。主要用于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的推广应用。

(五)环境监管、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包括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和监测标准化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环境保护技术支撑项目等。

备注:环保专项资金不支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政策、技术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产品、技术的项目;不支持属于环保“三同时”要求企业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项目。

三、申报提供材料

(一)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主要内容、投资、建设地点、环境效益等。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方案。

(三)项目配套资金承诺函及相关证明。

(四)属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及示范项目的,应提供新工艺和新技术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应具备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规范。

(二)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均一式四份,按A4纸张印制,采用左侧装订、独立成册、结实耐用,并在书脊及封面上标注项目名称,同时刻录光盘。

(三)项目基本信息表内容要求全部填写,不留空白,若没有该项内容,则填。基本信息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光盘中的相关内容必须统一,项目名称、总投资和申请资金等内容应一致。

(四)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并认真组织项目的筛选和申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区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优先申报各级环保专项资金。对未按规定申报的,将视同无效申报、不列入区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对积极主动申报单位,将在项目、资金申报、绿色创建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五)申报材料于2017年2月23日前报送高新区环保分局。

五、联系方式

高新区环保分局

联系人:张艳、李 葳

联系电话: 0551-65321037

附件:合肥市环境保护项目基本信息表

 

 

 

2017年2月6日

 

 

 

 

合肥市环境保护项目基本信息表

项目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项目名称

 

所属区域

 

行业名称

 

联系人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项目申报理由和必要性(限150字)

 

项目起止时间

 

采用的污染治理技术和工艺方案(配置方案)

 

主要建设内容、规模、指标(限200字)

 

项目预期效益(经济、环境、社会)

 

项目投资(万元)

总投资

 

资金构成(万元)

自筹资金

 

基建

 

申请环保补助资金

 

设备

 

其他

 

可研报告编制及报批情况

 

环评报告编制及报批情况

 

本级环境保护部门意见

                        签署意见、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本级财政部门意见

                        签署意见、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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