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企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9月20日下午5点之前,将审查合格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5份报送我委(双面打印)报送至高新区经贸局。
联系人:何杨 联系电话:65324525
邮箱:378084234@qq.com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大数据.docx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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