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安徽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资金兑付工作,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发改产业规〔2020〕6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皖发改产业函〔2021〕155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申请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2020年12月31日前,项目已从“安徽省三重一创项目管理系统—制造业贷款贴息项目”平台申报,并经银行认定确认。
(二)项目贷款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并已发生利息的制造业贷款建设项目,不包括企业日常经营流动资金贷款。本次贷款贴息期限为自贷款发放日至2021年3月31日。
(三)以国家开发银行的制造业优惠贷款利率为基准,贴息40%,省、市(县、市、区)各按50%分担。
二、申报材料
1.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资金兑付明细表(附件1);
2.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银行确认表(附件2);
3.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申请报告(附件3);
4.佐证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查询);
(3)银行借款合同;
(4)银行放款回单;
(5)项目备案(核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土地产权批复、开工许可证、施工现场照片等;
(6)其他证明材料;
(7)承诺函(附件4)。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仔细对照项目支持范围及相关要求,正确完成项目申报,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pdf电子版)一式四份于5月6日(周四)上午下班前报送管委会1325办公室(产业协调处)。联系人:陈珂、章暾,联系电话:0551-65864560。
附件:附件1、2.xls
?????????????附件3、4.docx
合肥高新区经贸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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