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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新冠病毒检测科研攻关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5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疫情防控的重要支撑作用,提高新冠病毒检测效率和质量,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新冠病毒检测科研攻关专项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51号)文件要求开展新冠病毒检测科研攻关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给予转发,具体转发如下:

一、支持方向

1.开展核酸免提取或快速提取技术研究,实现新冠病毒核酸方便、快捷的前处理;

2.开展提高核酸检测灵敏度和缩短检测时间的新技术研究,实现新冠病毒核酸高效、精准检测;

3.开展多病原一体化检测技术研究,实现现场快速、简便筛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单位应是在高新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申报单位信用记录良好,须在项目申报书中就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主持人信用情况做出承诺。

2.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一年,从202131日至2022228日,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受在研项目限制。已获取省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3.项目资金参照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面上攻关项目给予支持。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若立项批复的省财政资助少于申报单位申请额度时,差额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并在项目申报书中做出承诺。

三、申报程序

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面上攻关-社发领域”,其中,“项目基本情况-所属技术领域”选择“新冠病毒检测科研攻关专项”。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请高新区符合要求的企业在2021221日前登陆网上申报系统完成申报。

合肥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农社处:尹祥  电话:63538655

高新区科技局联系人:刘惠、刘莉 、袁帅 电话:65331264

附件: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新冠病毒检测科研攻关专项项目的通知.pdf

 

                                 高新区科技局

  20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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