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事业单位:
《创新公寓(公租房)配租方案》经高新区管委会第六次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6月26日至2014年7月2日。
公示结束后,请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创新公寓(公租房)配租方案》相关要求,组织首批申请且符合条件的人员确定意向承租的房源类型,填写《创新公寓(公租房)配租备案表》,携带相应的补充材料,由具体经办人员在7月3日至7月17日期间(工作日8:30——17:30),前往创新公寓一楼服务中心办理配租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电话:65869526
下一篇:《我与世界杯的那些事》征集令
© 2009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草莓视频app黄 版权所有0551-65326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