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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合肥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部分条款兑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8

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扶持产业发展“2+2”政策体系的通知》(合高管〔2015〕137号)文件要求,现就2015年合肥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政策部分条款兑现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符合(合高管〔2015〕137号)文件扶持范围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本次申报为2015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政策要求的部分奖补项目,请各单位于2016年4月28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按通知要求报至高新区经贸局(望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叉口高新区管委会1327室),未按时报送的,视为主动放弃项目补助(奖励),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内容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配套补助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有规定配套比例的按照比例配套,无规定配套比例的按照中央到位资金10%的比例进行配套,单个项目配套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这里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是指通过各级发改、经信、商务系统分级上报的,经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等国家部委批准实施的中央财政性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本政策与自主创新政策第11条款不共享) 

  申报材料: 

  1、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政策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告、统计报表;  

  3、企业获得国家专项资金下达文件、拨款资金进账单。 

  申报联系人:顾烨  65324525 

  (二) 鼓励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在高新区建设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且使用高新区企业生产的电池组件和逆变器等产品,在项目投入使用并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投资建设单位发电量0.1元/度的补贴,补贴年限5年;对提供屋面资源的企业,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一次性给予2万元/MW的奖励(在自有屋面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不享受屋面奖励)。 

  申报材料: 

  1、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政策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2015年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光伏项目验收报告、供电公司出具的实际发电量证明、组件、逆变器税务发票。 

  申报联系人:顾烨  65324525 

  (三) 支持智能装备产业的发展和应用政策 

  1、机器人及高端装备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新引进高新区从事机器人研发、系统集成、制造的企业,完成注册、正式运营并实现销售,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从事机器人研发、系统集成、制造的高新区原有企业,在其机器人产品销售收入达300万元后,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高新区企业售出首台(套)列入国家、省重大项目的技术装备,给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售价20%的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1、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政策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2015年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机器人奖励政策需提供产品销售合同、发票;首台套政策需提供列入国家、省重大项目的相关文件。 

  2、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获得市级“1+3+5”政策中的“智能工厂”项目、“数字化车间”项目支持的企业除享受市级政策规定的补助资金外,高新区额外给予所获补助补助资金20%的资金配套奖励,单一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材料: 

  1、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政策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2015年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市级认定文件、市级补贴资金拨付凭证。 

  申报联系人:江军  65324525 

  (四)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区内企业获得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在高新区新设省级以上电商分销平台,且实现区内开票的,按年实现新增销售额给予1‰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材料: 

  1、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政策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2015年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平台获批文件,纳税申报表、销售票据。 

  申报联系人:谭卓阳  65324525 

  (五)鼓励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当年度完成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三大体系认证的符合高新区产业扶持方向的企业,给予认证费用50%的补助,已认定为规上企业的,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未认定为规上企业的,最高不超过5万元。 

  申报材料: 

  1、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政策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2015年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体系认证证书、认证机构资质证明、与认证机构签订的合同、认证费用转账票据、认证费用发票。 

  申报联系人:吴昊   65869515 

  (六)企业国外认证补助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当年累计发生的产品国际认证、商标国际注册、境外专利申请费用在20万元-200万元之间的企业,给予认证、注册、专利申报核准等费用10%的补贴。 

  申报材料: 

  1、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政策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2015年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认证、注册证书以及相关认证费用清单,相关合同及发票。 

  申报联系人:王懋   65324525 

  四、其他要求 

  所有附件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仅需提供换证后的营业执照。申报企业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对申报相关问题可来电或加高新区项目管理QQ群175569061咨询(申请入群填验证企业名称)。 

附件:

2015年度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政策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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