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合肥草莓视频安卓下载门户网站!    今天是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速递 > 企业优惠政策

关于开展安徽省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第四批)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3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各电信运营商,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意见》(皖政〔2014〕2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皖政〔2016〕27号),着力推动我省信息消费产品创新,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徽省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第四批)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电子商务、智能制造、互联网金融、公共服务信息化、智慧家庭、公共数据开放、社会民生、动漫游戏、虚拟现实、智能穿戴等重点信息消费应用领域,筛选信息消费类创新产品,包括软件、智能硬件、公共服务平台等。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 申报主体为在我省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运营商由省公司统一申报);拥有较好的研究开发和设计基础,以及科技成果转化背景;具有长期稳定的经费来源和保障能力,能够筹措推进项目进展的必要资金。
  2. 申报产品必须是自主研发,同时在技术或创新模式上有一定突破,并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阶段。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单位填写《安徽省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第四批)申报表》(见附件1),所在市(县)经信委审核汇总后填写《安徽省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第四批)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统一报至我委。在皖央企、省属单位可直接报送我委。
  (二)评审阶段。省经信委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信息消费创新产品进行评审。
  (三)公示阶段。省经信委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审核并确定安徽省第四批信息消费创新产品(总数控制在100件以内),并在省经信委网站公示。
  (四)公布阶段。公示无异议后,省经信委发文公布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同时选择特色优势产品在第二届信息消费季等平台集中宣传展示。
  四、有关事项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安徽省第四批信息消费创新产品推荐工作。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一式三份),由各市(县)经信委正式行文上报,在皖央企、省属单位直接行文报送我委。同时,电子版和纸质材料请于2016年4月20日(周三)前报送,相关资料表格请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下载。
  联系人:省经信委软件服务业处 李云颀;联系电话:0551-62871761(兼传真);邮箱:ah62871780@163.com。

  附件:1. 安徽省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第四批)申报表
     2. 安徽省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第四批)推荐汇总表

     (下载地址:附件1、2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

上一篇:关于公开征集合肥高新区创业创新服务券受理单位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举办“企业如何实现系统盈利”专场公益讲座的通知

首页   |   加入收藏   |   问卷调查

© 2009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草莓视频app黄  版权所有  

0551-65326529

  
皖ICP备17005441号-1  技术支持:明大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