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的智力优势和技术支撑作用,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和水平,省人社厅、省国资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人选。
现就高新区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从事机械、仪器、材料、能源动力、电气、电子信息、自动化、计算机,土木、水利、测绘、化工与制药、地质、矿业、纺织、轻工、交通运输、海洋工程、航空航天、兵器、核工程,以及林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建筑、安全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方面专业工作的专家或专业人士。
高新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专家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技术能力,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知名度;
(三)熟悉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实践经验丰富;
(四)身体健康,热心职称评审工作,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
(五)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担任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有副高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4岁、正高职称的年龄不超57岁。
三、专家管理
(一)省国资委具体负责评审专家库的管理;
(二)实行专家聘任制,聘期3年,聘期届满经审查合格的可以续聘;
(三)实行专家动态管理制,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履职情况,解聘违规违纪或不胜任的专家,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
(四)专家参加评审活动应坚持客观、公正,严格遵守回避原则,承担有关保密义务。
四、征集程序及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安徽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一),《安徽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汇总表》(见附件二),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报申报人所在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各单位请于2020年7月28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专家库成员人选汇总表、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盖章扫描版、电子可编辑版各一份)以及人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报送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联系人:姜波
联系电话:0551-65312374
邮箱:hfgxrcgz@163.com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1221室
附件一:安徽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doc
附件二:安徽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汇总表.xlsx
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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