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项目支持管理办法》(皖国科办〔2020〕1号)以及《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肥市项目管理办法》(合政办秘〔2020〕33号),按照相关要求,市发改委组织开展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项目条件
1.项目领域聚焦。项目应符合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信息、能源、健康、环境等领域及相关前沿交叉领域,应面向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2.项目技术先进性。项目须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具备较高的影响力,具有颠覆性、变革性技术的特征,达到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
3.项目技术成熟度。项目核心科技成果成熟度较高,已经完成实验室阶段研发,形成样品、样机等。知识产权清晰,产业化目标明确、合理。
4.项目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必须是合肥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单位,鼓励以企业法人进行申报,鼓励科学中心项目单位参与联合申报。
5.项目支持条件。项目应在合肥市内进行产业化。
二、有关事项
各单位编制项目申报材料(附件1-4),电子版材料(word版)发送邮箱897029867@qq.com ;书面材料胶装一式二份,于7月28日下午下班前报高新区科技局1003办公室。
联系人:王佳奇,联系电话:65329953
科技局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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